曾經的囚徒憑什么取代?;韬顒①R做了皇帝
元平元年(前 74年)四月,年僅二十三歲的昭帝突然病死。昭帝無子,他的猝然離世令霍光和大臣們措手不及。國不可一日無君,然而,立誰為帝令霍光等朝臣十分為難。
武帝六子中,此時只有廣陵王劉胥在世,群臣都認為應立劉胥。但霍光不這么看,當初武帝放棄年長的劉胥而選擇昭帝,就是因為劉胥品行有虧。他和大臣們商議,立武帝之孫昌邑王劉賀。劉賀這年約十八九歲。
但事實證明,這仍不是一個好的選擇。史書謂劉賀“好游獵,驅馳國中,動作亡(無)節(jié)”。做了皇帝,并沒有讓劉賀有所收斂。若僅僅是生活奢靡,也許并沒有太大問題,問題是這位新君急于擺脫霍光的控制,建立自己的執(zhí)政班子。他將昌邑官屬全部征至京城,并超遷拜官。這讓霍光等朝廷舊臣十分不安。
霍光與幾位重臣密謀,以劉賀“荒淫迷惑,失帝王禮誼,亂漢制度”為由,請求皇太后廢黜劉賀。昌邑王即位僅二十七天,便被廢,他從昌邑帶來的二百余臣僚,除少數幾人外,悉數被殺。
選立新的皇帝再次被提上日程。由于武帝子孫零落,可供選擇的人并不多。這時,流落民間、身為庶人的衛(wèi)太子孫劉病已進入了霍光的視野。
衛(wèi)太子因巫蠱事件兵敗自殺,妻妾、子女均被殺,當時劉病已剛剛出生幾個月,被收獄中。廷尉監(jiān)丙吉、掖庭令張賀等人可憐他尚在襁褓,派女囚喂養(yǎng)他,他才歷經磨難活了下來。昭帝時承認了他的皇室血統(tǒng)身份。
此時的劉病已年方十八歲。衛(wèi)太子家族幾乎滅絕,劉病已在朝中無人可以倚仗而便于操控,這應當是霍光選擇劉病已的一個重要原因。
元平元年(前 74年)七月庚申,劉病已被迎入未央宮,當日便舉行了登基典禮,是為宣帝。第二年正月,霍光稽首表示要歸政皇上。宣帝謙讓表示一切仍需委任大將軍,結果一切都如昭帝時一樣,凡事先向霍光匯報,然后再向宣帝上奏。
宣帝生長于民間,史稱他喜游俠,斗雞走馬,游遍三輔地區(qū)。豐富的社會閱歷,加之天資聰穎,使得他比同齡人成熟、老練得多。他很清楚自己能否坐穩(wěn)皇位,取決于霍光,昌邑王就是前車之鑒,因此對霍光恭敬有加。史載,宣帝即位拜謁高廟時,霍光隨從驂乘,宣帝感覺“若有芒刺在背”。后來車騎將軍張安世驂乘,宣帝“從容肆體”,才真正有了做皇帝的感覺。
地節(jié)二年(前 68年)三月,霍光病逝,宣帝為他舉行了隆重的葬禮。漢宣帝終于可以親理政事了。他自幼生長于閭閻,深知百姓艱難,故勵精圖治,希望百姓過上好日子。他宣布五天舉行一次朝會,聽取百官匯報,并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考核制度,信賞必罰。
為了廣泛聽取民意,打開言路,他允許吏民給皇帝上封事。所謂封事,就是將上呈皇帝的奏章裝在皂囊中,封緘其口,以免內容泄露。最初規(guī)定,吏民上封事必須一式兩份,其中一份標上“副”字,即為“副封”。領尚書者先打開副封,如果認為內容不足取,可直接退掉,不呈給皇帝。這樣,封事能否呈給皇上,實際上是由領尚書的權臣決定的,這為權臣弄權、干政提供了條件。后來,在御史大夫魏相的建議下,宣帝廢除了“副封”制,解決了權臣壅蔽言路的問題。
宣帝認為治政的關鍵在于吏治,吏不清廉、公平,政治就會衰敗。而吏治的關鍵在于地方官,他經常對大臣說:“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嘆息愁恨之心者,政平訟理也。與我共此者,其唯良二千石乎!”每當任命州刺史、郡太守、諸侯王相等地方官時,宣帝都親自召見,詳細詢問執(zhí)政方略,然后綜核名實。治政確有成效的,就頒詔書加以勉勵、賞賜,朝官需要增補時,依次從這些人中遞補;有名實不符的,則予以處罰。每逢年初郡國上計(地方官員向朝廷上報一年的治理狀況),宣帝都親自詢問地方官政令得失,了解民情。他反對頻繁調換郡太守,認為只有這樣,百姓才會有安定感,才會服從管理。
地節(jié)三年(前 67年)三月,宣帝下詔表彰膠東相王成“勞徠不怠”,八萬多口流民主動回鄉(xiāng)登記戶籍。表彰的目的顯然是向天下宣示,要大力推行循吏政治。
《漢書》中有一篇《循吏傳》。所謂循吏,唐代注釋大家顏師古解釋說:“循,順也,上順公法,下順人情也?!币簿褪鞘廊怂f的好官。《循吏傳》共收了六個人的傳,其中五人是宣帝時官,即王成、黃霸、朱邑、龔遂、鄭弘、召信臣。從這些循吏的事跡來看,主要是重視民生,大力推行教化,鼓勵農桑。例如,龔遂任渤??ぬ貢r,為了扭轉當地的奢靡之風,規(guī)定每人必須種一棵榆樹、一百根薤、五十根蔥、一畦韭菜,每家養(yǎng)兩頭母豬、五只雞。見到有人佩帶刀劍,就質問他:“何為帶牛佩犢!”讓他賣了刀劍買牛、牛犢。雖然當時就有人說這些循吏的政績中有虛假的成分,但總體上說,宣帝時的吏治在西漢乃至整個中國歷史上都值得稱道。故《循吏傳·序》說:“漢世良吏,于是為盛?!?/p>
自武帝以來,盛行嚴刑峻法,“以刻為明,深者獲公名,平者多后患”。律令煩苛,“文書盈于幾閣,典者不能遍睹”,經常出現(xiàn)“罪同而論異”的情況,更為奸吏弄虛作假提供了條件,“所欲活則傅生議,所欲陷則予死比”。廷尉史路溫舒因此上書,認為只有“省法制,寬刑罰”,才可興太平之風。宣帝深以為然,十二月下詔置廷尉平四人,取公平之意。并且,每到季秋審核地方上交的疑案時,宣帝都親臨宣室,齋戒判案,人稱公平。
接著,宣帝公布了一系列減免刑罰的措施。
地節(jié)四年(前 66 年)九月,為了鼓勵孝道,下詔子女包庇父母、妻子包庇丈夫、孫子包庇祖父母罪行的,都不治罪。這對后世產生了深遠影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