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婦女妊娠期合并哮喘時該怎么辦

2017-06-22 14:34:20  來源:360常識網   熱度:
導語:妊娠是婦女的一個特殊生理時期,如果此期合并某些疾病將對母親和胎兒有許多不利影響,妊娠合并哮喘就是如此。 根據來自國內外的報道,妊娠

妊娠是婦女的一個特殊生理時期,如果此期合并某些疾病將對母親和胎兒有許多不利影響,妊娠合并哮喘就是如此。

根據來自國內外的報道,妊娠合并哮喘發(fā)病率并不高,僅為0.4~1%。一般認為,妊娠對哮喘的影響可分三種情況,即哮喘加重、減輕或無變化。具體會出現哪一種情況,視哮喘的程度和治療效果而定。輕度哮喘大多不影響妊娠的進展,中、重度哮喘者能正確及時的處理也可能不影響妊娠的進展。而如果有下列因素存在時,卻不可避免的會加重哮喘:①哮喘未能得到有效控制;②接觸胎兒抗原或感染觸發(fā)使哮喘加重。無論哮喘對妊娠的影響有或無、大與小,但其對于胎兒來講大多都是不利的,特別是控制不良的中重度哮喘,可能因發(fā)作時的體內缺氧而導致胎兒低氧血癥,使胎兒宮內發(fā)育遲緩。這樣早產兒、低體重兒、高膽紅素癥、新生兒畸形等發(fā)生率將會增加,甚至造成胎兒死亡。據統(tǒng)計,妊娠合并哮喘的胎兒圍產期死亡率約為3.2%~5.9%,因而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醫(yī)學問題。

那么,婦女妊娠期合并哮喘時該怎么辦?答案很簡單,即是積極預防哮喘發(fā)作,及時緩解發(fā)作時癥狀,注意糾正孕婦缺氧狀態(tài)及避免使用對胎兒有損害的藥物。

談到用藥治療,包括醫(yī)師在內的人們多少有些顧慮,往往擔心妊娠期用藥可能對胎兒產生危害。這并非沒有道理,但同時應當考慮哮喘本身對胎兒生長發(fā)育有著更為不利的影響。事實上,胎盤受藥物影響而致?lián)p害的時間多在懷孕15~56天內,此后用藥一般不會導致胎兒畸形。當然,若用藥不當也有可能影響胎兒組織器官的某些功能,但從另一方面來說,若因此而不敢用藥治療,加重哮喘將會更不利于胎兒的正常生長發(fā)育。所以,對待妊娠合并哮喘用藥既要謹慎、又不可縮手縮腳,應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正確用藥,以達預防控制哮喘,有利于孕婦和胎兒的積極目的。

目前對控制哮喘發(fā)作的防治,主張采用綜合治療方案。首先,要避免接觸已知的過敏原和有誘發(fā)哮喘發(fā)作的因素,措施包括防止接觸霉菌孢子、粉塵、煙霧及冷空氣,保持室內適宜溫度和濕度,避免過分勞累及精神緊張,并注意預防呼吸道感染,若有缺氧應及時吸氧,以保證孕婦及胎兒氧供應充分。

其次,正確合理選擇及應用藥物。預防及控制哮喘發(fā)作的藥物種類較多,約達6種之多。其中應用于預防性的首選藥物是尼多酸鈉和色甘酸鈉,二者均為吸入給藥,具有較強的抗炎活性,且對胎兒無明顯影響,可廣泛應用于妊娠期不同程度哮喘的預防。近年臨床開發(fā)的新藥扎魯司特(安可來),用于輕、中度哮喘的預防有顯著效果,屬安全性妊娠期用藥。哮喘發(fā)作的傳統(tǒng)控制藥物為氨茶鹼口服或靜脈注射,目前仍可作為有效藥物之一,但應注意避免大劑量,而且不宜用于妊娠早期。類固醇激素口服或吸入對于妊娠期合并哮喘不是禁忌藥。主張以吸入激素的途徑控制哮喘發(fā)作,效果顯著,并可避免全身性的副作用,是醫(yī)學專家推薦的妊娠期控制哮喘的首選藥物。激素的應用不宜過早,于妊娠14周后開始,以防引起胎兒兔唇、裂腭等畸形危險性。此外作為二線控制哮喘發(fā)作的藥物還有溴化異丙阿托品氣霧劑吸入,B2激動劑的吸入等,由于副作用較大,應謹慎使用。

哮喘發(fā)作時還有一些情況合并發(fā)生,例如咳嗽、痰多,并發(fā)細菌及病毒感染等。對此應給予高度重視,采取相應的對癥及對因治療,以提高綜合治療效果,確保孕婦及胎兒安全,順利渡過這一特殊時期,分娩出健康的嬰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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