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探狄仁杰是如何成為“中國福爾摩斯”的?
狄仁杰,字懷英,唐代并州太原人,唐(武周)時杰出的政治家。在他身居宰相之位后,不畏權貴,輔國安邦,對武則天弊政多所匡正,可謂推動唐朝走向繁榮的重要功臣之一,后人稱之為“唐室砥柱”。
作為曠世奇才,狄仁杰一生政績顯赫,剛正嚴明,其主要功績有:一、勸說武則天立李顯為太子,并為恢復李唐天下作出重要貢獻。在狄仁杰死后,他的學生張柬之發(fā)動政變,恢復了“唐”國號;二、為唐朝舉薦了一批優(yōu)秀人才,如張柬之、桓彥范、敬暉、竇懷貞、姚崇等。時人謂之:“天下桃李,悉在公門矣?!钡胰式芑卮鹫f:“薦賢為國,非為私人也?!币粫r傳為美談。
久視元年(700年),狄仁杰病故,朝野凄慟,武則天聞訊泣言之:“朝堂空也!”贈文昌右相,謚曰文惠;唐中宗繼位,追贈司空;唐睿宗即位之后又封之為梁國公。
與其他宰相級的大政治家不同的是,狄仁杰還以擅長法治而名世。唐高宗儀鳳年間,狄仁杰升任大理丞,他剛正廉明,執(zhí)法不阿,兢兢業(yè)業(yè),一年中判決了大量的積壓案件,涉及1.7萬人,無冤訴者,一時名聲大振,成為朝野推崇備至的斷案如神、摘奸除惡的大法官。
有關狄仁杰親身參與訴訟斷獄的記載,在《舊唐書》上有記載,最著名的就是斷“權善才(大將軍)誤砍昭陵柏”案件。據載,權善才時任武衛(wèi)大將軍,誤砍了昭陵(李世民陵墓)上的柏樹,這個在今天看來只需處以罰款的事卻被高宗李治無限“上綱上線”,說什么使他(高宗)不孝,要殺權善才。
狄公據理力爭,以律法為依據,以委婉卻不失力度的議論語言為武器與高宗辯論,最終以“明主可以理奪,忠臣不可以威懼”以及“臣聞逆龍鱗,忤人主,自古以為難,臣以為不然。居桀、紂時則難,堯、舜時則易”這樣兩方都可接受的語言化解了這場訴訟,救了大將軍權善才的性命。第二件則是“智斗來俊臣”。這次是狄公入獄,為自保而為的。
武后稱制,重用周興、來俊臣等人施以酷吏,他們羅織罪名,陷害殘殺李唐舊臣,狄仁杰亦未能幸免。他入獄后,為避免來俊臣等人施以酷刑,先承認了自己謀反的事實,而后以天氣變化,送冬衣讓家人取出棉花為由,寫下血書,上呈武皇。畢竟,武后是相信狄仁杰的,經過一番討論,狄公終于脫險,被貶彭澤令。
狄仁杰任侍御史期間,負責審訊案件,糾劾百官。任職期間,狄仁杰恪守職責,對一些巧媚逢迎,恃寵怙權的權要進行了彈劾。調露元年(679年),司農卿韋弘機作宿羽、高山、上陽等宮,寬敞壯麗。
狄仁杰上奏章彈劾韋弘機引導皇帝追求奢泰,韋弘機因此被免職。左司郎中王本立恃恩用事,朝廷畏之。狄仁杰毫不留情的揭露其為非作歹的罪行,請求交付法司審理。唐高宗想寬容包庇王本立,狄仁杰以身護法:“國家雖乏英才,豈少本立輩!陛下何惜罪人以虧王法。必欲曲赦本立,請棄臣于無人之境,為忠貞將來之戒!”王本立最終被定罪,朝廷肅然。
由于審案公正嚴明,狄仁杰在民間的知名度、美譽度甚高,其形象被民間美化與拔高。清初的時候,已經有一本小說《武則天四大奇案》風行于世,其主人公就是狄仁杰。雖然里面也有一些歷史事件和人物,但內容基本都是編出來的一個個破案故事。后來有所謂“四大公案”小說,即《狄公案》(狄仁杰)、《包公案》 包拯 、《海公案》(海瑞)、《施公案》(施仕綸),這一類的“偵探小說”,在社會上影響很大。
這里面,包公是中國人最熟悉的。不過走出國門,名滿全球的,還是狄仁杰。為什么會這樣呢?這得歸功于一個荷蘭作家,他叫高羅佩。
高羅佩,字芝臺,是羅伯特·漢斯·古利克的中文名。高羅佩是荷蘭漢學家、東方學家、外交家、翻譯家、小說家。作為荷蘭職業(yè)外交官,他通曉英文、中文、日文、梵文、藏文,德文、法文、印尼文、馬來文、拉丁文、意大利文、西班牙文、古希臘文和阿拉伯文15種語言,曾派駐泗水、巴達維亞、東京、重慶、華盛頓、新德里、貝魯特、大馬士革、吉隆坡等地,職務從秘書、參事、公使到大使。盡管仕途一帆風順,但流芳后世的卻是他的業(yè)余漢學家的成就,荷蘭人對中國的了解,在一定程度上也應歸功于他對中國文化的傳播。作為一個西方人,高羅佩不但能用白話文和文言文寫出漂亮的文章,還擅長用中文寫作律詩、絕句等近體詩詞。
由于對中國文化的強烈認同和沉迷,高羅佩一心想找一個有教養(yǎng)的中國女子終身為伴。上世紀40年代在重慶任荷蘭使館一秘時,他愛上當時在大使館任秘書的江蘇名媛水世芳女士。水世芳為清代名臣張之洞的外孫女,其父親水鈞韶曾在中國駐列寧格勒總領事館工作,后來任天津市長。水世芳不僅是名門之后,而且是齊魯大學畢業(yè)生。1943年,高羅佩與當時22歲的水世芳結婚,以后共有4個子女。
在重慶時,高羅佩除了俘獲中國美人的芳心,還讀到了清代無名氏小說《武則天四大奇案》,他對這部小說中主人公狄仁杰屢破奇案大為折服,繼而把西方偵探小說和中國公案傳奇做了深入的研究和比較后,高羅佩認識到書中所描寫的中國古代法官的刑事偵訊本領,無論在運用邏輯推理的方法、偵破奇案的能力方面,還是在犯罪心理學的素養(yǎng)方面,比起福爾摩斯、格雷警長等現代西洋大偵探來,均有過之而無不及。他還發(fā)現中國公案小說在西方偵探小說問世前,就已在東方盛行了好幾百年,而以探案為題材的短篇故事甚至在1000多年前就在中國廣為流傳,其中英雄人物的形象也早出現在若干個世紀以前古代中國的舞臺上,或被當時的說書人描述得栩栩如生。
他也驚奇地發(fā)現中國讀者喜歡讀西方的偵探小說,這些小說在西方水平很低,而且當時翻譯成中文后水平更低了,中國源遠流長的公案傳奇在西方卻屢遭訛傳和貶低,中國古代法官的形象在西方也常受到歪曲和損害,高羅佩對此深為不平。
于是,他想到了將中國文化傳播到國外的一個切入口,開始著手翻譯《武則天四大奇案》———因為西方人特別喜歡偵探小說。高羅佩先是將之譯為英文,又以狄仁杰為主角用英語創(chuàng)作了《銅鐘案》。
他原本準備在中國出版《銅鐘案》的中文本,但由于中國出版商尚未意識到該作品的巨大價值,表現并不積極,高羅佩只好先出版英文本。
沒想到《銅鐘案》在西方大獲成功,在出版商的一再催促下,高羅佩只能繼續(xù)收集和組織當時中國民間流傳著的狄仁杰斷案故事。但寫著寫著,他感覺故事性太差,于是干脆自己來編,這下一發(fā)不可收,一口氣寫了16個中長篇和8個短篇,所以有了《迷宮案》、《黃金案》、《鐵釘案》、《四漆屏》、《湖中案》等。高羅佩將這些故事集在一起,統(tǒng)稱《狄法官的破案故事》,即《狄公案》。它們在西方引起了轟動,狄仁杰遂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,被譽為“中國的福爾摩斯”,贏得了盛譽。上世紀80年代,這部巨著翻譯成中文回到中國,成為“出口轉內銷”的經典產品,在讀者中反響很大。
這部經高羅佩重新編排的中文小說《狄公案》,內容十分廣泛,涉及唐代的司法、政治、行政、吏治、外交、軍事、工商、教育、文化、宗教、民情、社會生活等各個方面。全書均以仿宋元話本體裁寫成,這在世界漢學著作中是獨一無二的,這也是高羅佩對世界漢學發(fā)展的一大貢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