慈禧臨終前什么決定改變了中國歷史?
清光緒34年10月21日,也就是公元1908年11月14日,清光緒皇帝死于北京中南海的瀛臺(tái)涵元殿,時(shí)年僅38歲。次日午后,慈禧太后在北京紫禁城儀鸞殿病逝,終年73歲。
光緒34年10月20日,也就是光緒皇帝去世的前一天,清廷還以光緒皇帝的名義發(fā)布了兩道諭旨:其一,命醇親王載灃之子溥儀,在宮內(nèi)教養(yǎng),并在上書房讀書。其二,任命載灃為攝政王。
這兩道諭旨字里行間的意思是很明確的。此時(shí)的溥儀雖然未被清廷確立為大阿哥,但事實(shí)上已成為未來的清室皇位繼承人。
清廷的這兩道諭旨很顯然并不是光緒皇帝所發(fā),甚至恐怕光緒本人也根本不知道有這兩道諭旨下發(fā)。由于大清朝政完全掌握在慈禧太后一個(gè)人的手中,光緒皇帝不過是慈禧太后手中的一件玩偶而已。
因而決定皇位繼承人這等重大問題,慈禧是絕對不許光緒染指的,更不可能讓他獨(dú)自作主。很顯然也很清楚了,這兩道諭旨完全是按照慈禧太后的個(gè)人意志所頒布的。
在頒布諭旨之時(shí),慈禧已經(jīng)決定,她要看著光緒死去。如果光緒死在了慈禧太后的后面,那么,令溥儀進(jìn)宮及載灃為攝政王的諭旨很可能就是一紙空文。
因?yàn)樵诖褥笏篮?,光緒肯定要改變這個(gè)并非出于他本意,甚至在他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做出的政治安排。
對于此事,慈禧太后比任何人都清楚都明白。解決的辦法也只有一個(gè),那就是叫可能改變這個(gè)決定的人,死在做決定的人的前面。其實(shí),老謀深算的慈禧太后早就打算這么做了。